1、合同名称:金昌市实验小学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教师备课功能课桌椅采购项目
2、合同编号:2020003
3、项目编号:JCZC2020XJ-039
4、项目名称:金昌市实验小学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教师备课功能课桌椅采购项目
5、主要标的名称:金昌市实验小学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教师备课功能课桌椅采购项目
6、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7、主要标的数量:办公桌72套、办公椅72套、文件柜72套
8、主要标的单价:办公桌单价2520元、办公椅单价590元、文件柜单价980元。
9、合同金额(万元):29.448000
10、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7、对于限额以上或技术复杂的项目,由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最终验收。
11、采购方式:询价
12、合同签订日期:2020-09-15
13、合同公告日期:2020-09-17
14、其他补充事宜:无
15、所属地域:
16、所属行业:
17、代理机构:
18、年份:2020.0
采购人(甲方):金昌市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无
采购人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金昌
供应商地址:无
供应商联系方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