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名称:清水县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2、合同编号:GCS20201115
3、项目编号:QSXDDWX20201112
4、项目名称: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5、主要标的名称:方向机总成、三角托盘、前后刹车片、减震器、水箱、离合三配套、倒档齿、同步器总成、防冻液、外球笼、天宝梁、水箱风扇、机油机滤、挂档机构、扭力支架等
6、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维修与保养车辆为桑塔纳
7、主要标的数量:车辆维修次数金额不能超过一万元
8、主要标的单价:车辆维修次数金额不能超过一
9、合同金额(万元):0.901450
10、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维修一月内不能出现同样类似的问题
11、采购方式:定点采购
12、合同签订日期:2020-11-15
13、合同公告日期:2020-11-17
14、其他补充事宜:无
15、所属地域:
16、所属行业:
17、代理机构:
18、年份:2020.0
采购人(甲方):清水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无
采购人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清水县合平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
供应商联系方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