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名称:甘肃省兽医局甘肃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全省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第二次
2、合同编号:GZ2001012-GSSCMS(08HT)
3、项目编号:2020zfcg00006
4、项目名称:甘肃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全省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疫苗采购项目第二次
5、主要标的名称:牛羊口蹄疫Ο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6、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牛羊口蹄疫Ο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按照《兽用生物制品规程》生产、产品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7、主要标的数量:2000万头份
8、主要标的单价:5000元/万头份
9、合同金额(万元):1000.000000
10、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卖方所提供的动物疫苗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2020年上半年供货需为2019年10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2020年下半年供货需为2020年4月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卖方负责。 2、卖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买方委托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和甘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卖方负责。 4、卖方在发运疫苗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使用说明等。 5、卖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附生产厂家承诺),至少为7个月。 6、付款方式卖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需向买方缴纳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即转为质量保证金。经疫苗接收单位验收合格且免疫期满后,卖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合同及按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待中央资金到位后,由财政国库或采购人支付全部货款。如所供产品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于最后一批产品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个月后退还。 7、合同所签定疫苗数量仅为参考数量,买方可根据疫苗资金到位情况、国家免疫政策变化或免疫实际需求情况按照国家规定适当增减疫苗数量,但是疫苗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不予调整。 8、如果卖方没有国家调整后的疫苗生产资格,且国家明文要求停用本次招标毒株种类的疫苗,则买方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有权停止使用该卖方的疫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与买方无关。 9、凡货款由财政国库或买方支付的,卖方凭买方的调拨通知单或合同向买方指定的地方供货,未见调拨通知单或合同供货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合同签订日期:2020-06-17
13、合同公告日期:2020-07-23
14、其他补充事宜:无
15、所属地域:
16、所属行业:
17、代理机构:
18、年份:2020.0
采购人(甲方):甘肃省兽医局
采购人地址:无
采购人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
供应商联系方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