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名称: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儿童听力筛查仪、儿童视力筛查仪、妇科盆底康复机等设备)项目
2、合同编号:BJFH-2020-采134-HT
3、项目编号:BJFH-2020-采134
4、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儿童听力筛查仪、儿童视力筛查仪、妇科盆底康复机等设备)项目
5、主要标的名称: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6、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投标文件
7、主要标的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8、主要标的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9、合同金额(万元):99.660000
10、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供货周期及地点 (1)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 (2)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乙方(供货单位)调试、试运行、培训,经甲方(采购方)组织政府采购相关行业专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采购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相关行业专家验收费用由卖方支付) (2)供货方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的,原装的设备。 (3)货物验收时,乙方应免费提供现场培训至用户能掌握仪器操作和维护保养,应由产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待货物正常使用壹年(12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采购方)支付剩余的合同货款。 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12个月)。 (1)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甲方通知乙方做出弥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乙方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没有做出响应,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5%质保金为违约金。 (2)质保期内维修(或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终身维修、免费维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 1小时响应,省内4小时到达现场,省外48小时到达现场。如3日内故障无法排除,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机。如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逾期一周未到,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1%为违约金;逾期十天未到,扣除购置设备总价的5%为违约金;同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将送外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所产生违约金及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全额扣除。 *(3)所有设备、材料的选型、配置必须满足系统的整体兼容性,在系统的子系统及整体调试及正常运行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并高度重视由于所选软、硬件的匹配性所导致的系统缺陷,并对此缺陷负责。 (4)质保期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配合,协助甲方进行故障的诊断及排除,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如需更换配件,乙方所供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型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合同签订日期:2020-10-28
13、合同公告日期:2020-11-23
14、其他补充事宜:无
15、所属地域:
16、所属行业:
17、代理机构:
18、年份:2020.0
采购人(甲方):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无
采购人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甘肃元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
供应商联系方式: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