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建办法函〔2017〕8号)等双随机相关文件和《宁德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宁德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宁市监〔2024〕24号)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制度。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的监管执法行为,从制度上杜绝多头重复检查、随意任性执法等问题,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局官网、信用宁德或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计划抽查时间 | 责任科室(单位) | 牵头跨部门抽查 |
1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 | 1.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2.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日常监督检查; 3.全市性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抽查比例100%。 | 全年 | 质量安全站 | |
预拌砼质量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3~12月 | 质量安全站 | |||
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3~12月 | 质量安全站、技术科 | |||
2 |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审查监督检查 |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 书面检查 | 每年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3~12月 | 技术科 | |
3 | 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法招投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反法定建筑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 | 现场检查 | 每年开展一次,从受检县(市、区)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以不少于10%的比例抽取。 | 6~10月 | 建筑业科 | 市、县两级住建局 |
4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检查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情况(含保护规划制定情况及按保护规划开展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情况等)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2次,每次抽取检查名镇名村2个以上 | 3~12月 | 城建科(风貌办) | |
5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1.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和销售活动是否符合《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的估价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房地产估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全年 | 房管科 | |
3.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经纪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房地产经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全年 | 房地产交易中心 | |||
5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中部署的整治内容。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企业或项目不少于30个 | 全年 | 房管科、房地产交易中心、物业服务中心 |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 |
6 | 物业管理活动检查 |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是否符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3~12月 | 物业服务中心 | |
7 | 燃气生产、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监督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燃气用户用气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 现场检查 | 每年5次,每次不少于5家 | 全年 | 燃气服务中心 |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 |
8 | 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检查 | 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每年5次,每次不少于5家 | 全年 | 燃气服务中心 | 市、县两级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
9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批后监督检查 | 对取得建筑业企业(包含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后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 书面检查 | 每年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 | 3~12月 | 审批科 | |
10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的监督检查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执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每年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3~12月 | 造价站 | 市住建局 |
11 |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 | 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抽查检查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1次,在备案项目中按人员密集场所抽取比例50%,危险性工业项目抽取比例30%,其他类型10%。 | 3~12月 | 消防化工中心 | 市、县两级住建局 |
12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全年 | 城建科 | |
13 |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每年抽查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 | 6~12月 | 建筑业科 | |
1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 检测机构检测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 现场检查 | 每年抽查1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 | 3~12月 | 质量安全站 |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407/t20240704_19496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