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6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自贡市富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2家公司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初审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内,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出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举报材料请于2024年10月21日前报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81号
邮编:643000;联系电话:0813-8213525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自贡市富江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延续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 拟不同意 | |
2 | 荣县嘉垣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延续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 拟不同意 |
原文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201060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