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科技技术水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跟踪和2024年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科函〔2024〕43号)要求,现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和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情况跟踪工作
(一)跟踪对象
我市经认定的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纳入2023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对象。
(二)跟踪方法
2024年6月30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登录福建省土木建筑技术创新平台http://www.fjtmjscx.com)上,完成2023年度(时间范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运行跟踪”数据信息填报,生成《2023年度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跟踪情况汇总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邮寄至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技术创新分会。
(三)跟踪结果
跟踪数据结果将作为省企业技术中心每3年复查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及时报送跟踪材料的,视为跟踪评审结果不达标。
二、 新申报推荐工作
(一)新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技术中心需成立满1年以上或取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J/T 13-193-2019,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规定的要求,《评价标准》可在省住建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标准”中查阅下载。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报企业按《评价标准》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使用A4(210mm×297mm)型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2024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情况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ndzjjsk@163.com),报市住建局。申报材料中的附录A《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材料》、附录B《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标准》表格,可在省住建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心”中查阅下载。
2.市住建局将组织初审,2024年度推荐申报工作分二批次集中申报,初审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25日和8月25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一并汇总推荐报送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3.申报企业同步登陆“福建省土木建筑技术创新平台”(http://www.fjtmjscx.com)中“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具体操作可查阅该平台系统中《操作手册》。
(三)评审核查
省厅收到推荐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和核查,具体评审核查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开辉 电话:2977361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404/t20240425_19322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