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细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要求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近期市级督查及我局扬尘污染专项督查的检查情况,决定对21个防治管控较好的项目、22个防治管控较差的项目予以全市通报。
扬尘防治管控较好的项目要继续保持,我局将在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扬尘防治管控较差的项目要立即落实整改,我局在企业信用评价时给予相应扣分。望其他项目和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扬尘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8日
3841723-14183-52-建筑管理
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4/10/8/art_1229210072_58924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