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建消字〔2024〕5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修改完善的《青岛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青岛市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办事指南》、《青岛市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抽查办事指南》(详见附件)予以印发,请认真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以往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3.青岛市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抽查办事指南.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9/t20240927_83271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