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贵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经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下列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部门出具的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等资料,现对外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商品房交付有异议,请联系:85820817;邮箱:gyszjjfjc@163.com。
交房企业名称:贵阳黔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茂·观山湖城市综合体项目四标段(E3#、E5#、E6#住宅)
坐落地点:长岭南路与合肥路延伸段交叉口西南侧
总建筑面积:53675.67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3675.67平方米
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ju.guiyang.gov.cn/zfxxgk_5618855/fdzdgknr_5618858/gsgg_5618880/spfjfgs/yynmgshjfgs/202409/t20240919_85725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