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管理的通知
一、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等有关规定。
二、制定过程
今年5月,通过参照其他城市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完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管理的通知》初稿。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6月3日至6月7日向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广元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书面征求意见,6月18日至7月18日向市房地产协会、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范围。二是明确了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范围。三是明确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注销办理申报材料。四是明确了办理备案注销相关要求。
原文地址:http://jsj.cngy.gov.cn/gongkai/show/202408201621006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