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中午,由省住建厅组织的“黑龙江省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能业务移交接收协议签订仪式”在国家电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举行。省住建厅、电力集团、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代表出席协议签订仪式。
省住建厅副厅长徐东锋同志致辞并对移交接收后续工作提出3点工作要求:一是抓紧做好业务接收。尽快做好系统运行测试、资产移交、数据移植、档案接收等工作,确保在7月1日全面实现老业务接收和新业务办理。二是保证电力职工既有权益。按照“交得清、接得稳、服务好”的基本原则,落实“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等工作举措,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无缝衔接、平稳顺畅。三是持续提高服务质效。落实“同城同策”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好属地化移交后的优势作用,通过“数字赋能”等手段提供更加精准、便捷、高效服务。
电力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改革移交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促进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四统一”的重大举措。协议签订仪式的举办标志着我省住房公积金电力行业分支机构的职能移交已全部完成,更标志着我省又向提高管理服务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7月1日起,全省3万余名电力系统职工将能够在工作地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与当地职工享受同等政策和同样服务。移交后,将更加有利于确保电力系统职工享受到更多的“惠民利企”政策,更加有利于通过“数字赋能”使其享受到更加精准、便捷、高效服务,更加有利于持续提升电力系统缴存职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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