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湖区大桥镇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桥镇前朝浜西南侧空地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刻前往现场勘察,发现该处有一辆“前四后八”的绿色重型自卸货车正在倾倒渣土。
经查看车辆行驶证得知,该车为嘉兴市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倾倒的渣土系一在建工地开挖产生的弃土,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执法人员立即固定了现场证据,并发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建筑垃圾本来都有一个固定的“收容所”,但少数人为了牟取不法利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仅容易引发扬尘污染、道路安全等其他问题,还会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地的正常使用。”办案人员介绍,由于大桥镇位于城乡接合区域,一些大面积拆迁空置区域,因周边无人居住,隐蔽性高,故而成为了建筑垃圾偷倒者的“目标”。对于此类行为,大桥镇一直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下一步,南湖区将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拆迁空地等易发偷倒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全镇范围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力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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