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领域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宁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在全市房屋市政领域推行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通过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等各环节管理,有效防范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
《意见》明确,“一体化”管理是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建筑起重机械,其租赁、安装(含升降、附着)、拆卸、维修和保养工作由同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企业组织实施。“一体化”企业要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和保养等工作的企业。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总责,对进入现场的“一体化”企业统一管理,旨在通过统一管理和服务,实现责任明晰、管理到位、衔接顺畅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提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为加快推动“一体化”管理,《意见》指出,全市各新开工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将积极推行 “一体化”管理模式,开展“一体化”管理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试点,逐年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1-2年的时间,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为保障建筑工地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
原文地址:https://cxjsj.xining.gov.cn/sy/dtyw/202406/t20240613_204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