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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城区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14 18:44:20 本文标签:湘潭市 城区 历史 建筑 修缮 管理 

为便于相关单位、组织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理解《湘潭市城区历史建筑修缮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现对《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多次强调保护历史文化的重要性,要求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今年视察湖南时就进一步增强文化软实力做了重要指示,要求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传承历史文化,赓续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历史建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实物载体,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促进我市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3.《湘潭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三、条文重点说明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分为日常维护、整治修缮、更新改造、抢险加固和迁移异地保护5种类别,根据不同分类,采取不同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日常维护。不改变历史建筑现存结构形式、外部附属设施的增加和核心价值要素的改变,无需办理规划、施工手续,日常的周期性的清洁维护由保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维护记录。

二是整治修缮。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涉及外部造型、风貌特征、主体结构,但不突破原土地使用权属范围、原证载建筑面积、原使用性质的行为。保护责任人应当编制整治修缮方案,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向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手续。

三是更新改造。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涉及外部造型、风貌特征、主体结构,并且改变其主体结构、使用性质、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的行为。保护责任人应当编制修缮方案,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同意意见后,再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工程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

四是抢险加固。因历史建筑面临损毁危险,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历史建筑采取可逆性的临时加固、排危措施。保护责任人应及时对面临损毁危险的历史建筑开展抢险加固,对历史建筑实施抢险加固的,保护责任人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保护责任人或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方案并实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跟踪、指导。

五是迁移异地保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文物主管部门,需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经批准的历史建筑实施迁移异地保护,保护责任人应当编制迁移异地方案,应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有关规划、用地、施工手续。

(二)设置历史建筑保护底线。明确规定历史建筑的底线管控要求、保护责任人职责、保护修缮方案等,确保历史建筑得到有效、全面的保护。

一是提出日常维护、整治修缮和更新改造不同的保护措施,对于日常维护,要求按照原工艺、原色彩、原材料进行维护;整治修缮和更新改造则都需按照保护修缮方案进行,其中整治修缮应最大限度使用原有建筑构件和材料。

二是落实抢救性保护的重要性和责任兜底制度。强调保护责任人应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确不具备抢救保护能力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紧急排险。

(三)保护修缮费用来源。保护责任人应当承担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费用,市、区人民政府可通过资金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来源网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4/20525/content_1308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