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12024061201-G01202406120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及《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新申请或者延续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进行了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告。特此公告。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6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yantai.gov.cn/art/2024/6/12/art_22924_2902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