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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卖旧换新”活动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06-13 10:30:45 本文标签:蚌埠市 房地产 倡议书 市场 

关于开展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卖旧换新”

活动的倡议书

为进一步激活存量住房市场,支持群众“卖旧换新”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加快优质商品房供应。在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蚌埠房地产中介工会联合会,现就促进我市房产市场“卖旧换新”活动做出以下倡议: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参与对象

1、换房人:本市城区内自愿参与“卖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本市城内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消费者。换房人与购房人为直系亲属可共同参与。

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卖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愿参与“卖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三、活动流程

1、报名参与

换房人通过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的开发企业及项目名单选出意向新房后,到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参与“卖旧换新”报名。

2、房屋核验

报名时,由市房协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拟售旧房的产权性质、状态等情况进行核验后,确定是否可上市交易,市房协提供纳税评估价作为上市交易参考价。

3、出售旧房

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委托参与此次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向换房人提供“出售旧房”的服务方案。

房地产中介机构积极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对换房人的旧房进行优先展示和推荐。

4、选购新房

换房人可在参与“卖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选购新房,签订三方协议,交纳新房订金,选择新房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建议90日以上)对换房人已选择的新房房源进行保留,如需出售,经换房人同意后进行房源调整。

5、已出售成功

若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旧房售房款及订金将由蚌埠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直接转至认购开发企业指定账户,作为部分购房款使用。

6、未出售成功

若换房人的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可选择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续约或解除新房认购协议,蚌埠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优惠政策

1、参照《蚌埠市市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2、参照《蚌埠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执行。

3、实施个人所得税退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五、其他事项

1、请持有效证件至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体育东路房地产交易中心东100米)报名,咨询电话:0552-2832085。

2、如需查询参与此次活动的新房项目及中介机构名单,请搜索微信公众号“蚌埠住建”或“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及蚌埠房地产中介工会联合会所有。

蚌埠市房地产业协会

蚌埠房地产中介工会联合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1、参与本次“卖旧换新”活动的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名单

2、参与本次“卖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

参与“卖旧换新”活动的首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名单.xls

参与“卖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xlsx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782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