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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建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11:46:06 本文标签:执法检查 重庆市 委员会 建委 开展 

渝建执法〔2024〕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大渡口区、南岸区、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共租赁住房承租秩序,按照2024年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开展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6月21日

二、检查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4个检查组,会同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城乡建委执法人员,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开展随机执法检查。

三、检查对象

大渡口区半岛逸景·乐园、南岸区城南家园、巴南区云篆山水、两江新区康庄美地、高新区康居西城共5个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每个项目抽取不少于10栋楼,每栋楼随机抽取不少于20户开展入户检查。

四、检查内容

入户核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共同申请人与实际居住人的身份信息,检查是否存在转租出借行为。

五、 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要求,统一着装,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真督实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在至少1名成年家庭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入户开展检查。

(二)加强普法宣传。各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积极向承租人宣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进一步增强承租人合法合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思想意识。

(三)及时查处到位。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检查表格,发现存在转租出借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城乡建委下发执法建议书。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查处情况进行督办。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专项执法检查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6/t20240607_13278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