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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建局强化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责任

发布日期:2024-06-12 09:44:17 本文标签:工程项目 管理人员 宿迁市 建设 领域 

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根据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一步明确,规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实行实名制考勤制度。明确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在岗履职工作要求及违约处理条款。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情况检查,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主要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在岗履职进行规范,强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gzdt/202406/9907e267f5034a44be4dc0487010d0a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