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审定,初步形成我省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等级结果。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邮 箱:fdcjgc@zjt.jiangxi.gov.cn
附件:附件:2023年度江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结果.xls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3/18/art_40689_4817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