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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建局持续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

发布日期:2024-06-08 11:12:45 本文标签:通辽市 工程款 支付 担保 

为深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通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安全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强化项目开复工管理,规范建设单位履行合同,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工程款按时拨付和农民工劳务报酬权益,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上述3项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对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和相关金融机构进行了业务指导。

三方主要对保函业务类型、涵盖范围及保障权益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并就工程款支付保函推广意向达成一致。部分金融机构表示,可为我市相关单位提供全额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敞口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的施工合同,分施工节点或全部工程分别出具保函,涵盖整体施工进程,保障施工企业利益,满足各项目开复工需求。

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实施,可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建设单位不规范履行合同导致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等工程事件的发生,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支撑。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面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实施,并指导各旗县市区住建部门开展此项工作,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和各险种实际,建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浮动费率机制,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地址:https://zhujianju.tongliao.gov.cn/zjw/zhkx/2024-03/12/content_921e9c475d554905a493581f0e7e63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