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注意以下事项:
1、购房人需查看拟购商品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2、购房人需在销售现场查看拟购商品房的房源信息及楼盘表信息,不能购买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形的房屋。
3、购房人需及时与售房单位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4、购房人用于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款项(包括购房首付款、定金、分期款),需要全部存入预售许可证所对应的资金监管账户。
5、购房人入住时,应查看房屋竣工验收的合格证明。
资金监管电话:2130315
监督咨询电话:2173363
投诉举报电话:2132295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1/0170554707024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