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一、2023年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以及领导干部学法情况
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一把手讲法、季度普法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全体干部“普法责任清单”,全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中心组学法19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学法18次。二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全年专门研究法治工作4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按要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2023年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2次。三是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全年通过周五政治学习学法14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法18次,全局68名“法宣在线”学员全部按要求完成100课时学法任务,参加公职人员年终学法考试及日常学法考试8次,全局“法宣在线”参学率、参考率100%。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活动25场次,参学人员615人次,其中领导干部40人次,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12次,覆盖总人数90%以上。
2.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情况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经过2019年及2022年两次调整,确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责清单事项表》中州本级权责清单事项共287项,其中包括行政处罚事项268项,行政检查事项14项,行政许可事项3项,其他职权事项2项。由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于2023年6月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进一步推进了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完善部门职责体系,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由局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住建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州住建局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工作分工方案》,对全州住建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筹指导。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建立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简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将审批事项由50个精简为44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2021年的100天压缩至55天,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2021年的90天压缩至最长50天,有效保障昌吉州在建设项目审批早落地、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的目标初衷。目前,全州共计1651个项目、6619个办件在工改系统在线审批。
(3)健全新型监管方式。制定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昌州建执法〔2023〕2号),严格落实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监管新模式,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2023年开展部门联合抽查2次,局内部抽查检查28次,共抽取检查对象216家,发现问题4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全州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行业等领域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为市场主体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4)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加强施工许可办理监督力度,施工许可证审批全部实现网上即申即办、当天办理、2日办结。牵头制定《昌吉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方案》,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权限内施工图审查全部实行网上流转、多图联审、数字交付,施工图审查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反馈专家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建设系统政务服务“一事快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昌州建函〔2023〕43号),从6月25日至12月10日开展为期近6个月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昌吉州建设系统政务服务“一事快办”工作进程,持续优化住建行业营商环境。全年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件量739件,其中劳务资质备案410件,审批预抖混凝土资质151件。简单变更224件,增项74件,注销16件。
3.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
严格落实区、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其中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6次,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6次。修订完善《中共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昌州建党〔2023〕29号),明确《议事决策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讨论和表决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案审会集体讨论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及律师出具律师事务所盖章的律师意见书制度。2023年已召开5次案审会,审议申请昌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3个,通过诉前调解已化解1个,收回罚款28万元,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一件,还有一件正在办理申请强制手续,涉案金额分别为10万元。审议同意企业延期缴纳罚款申请3个。审议作出4个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1件,涉及违法转包违法违规案件3件,处罚企业4家,个人7人,作出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49.18万元,同时提请自治区住建厅对三家存在违法转包行为的施工企业作出停业整顿及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申请。
4.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印发《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昌州建执法〔2023〕1号),形成了职责明确、规范高效的行政处罚案件闭环运行管理机制。严格要求县市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行政执法格式文书,提高执法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配合昌吉州深改办继续对2021年印发的《昌吉州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经统计,2023年昌吉州依据清单办理案件77件,其中不予处罚62件,从轻处罚11件,减轻处罚4件。同时,在全州住建领域全面推行自治区住建厅今年印发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共3部分51项内容,包括城市建设管理类27项、房地产类7项和建筑业类17项)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3部分255项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领域147项、房地产领域38项和城市建设管理领域70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到位。
(2)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一是严格监督县市住建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2023年与县市联合多轮次累计执法检查房屋市政工程368项,排查治理一般质量安全隐患2454条,重大安全隐患50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3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提请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4条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严格行政执法,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组织申报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样板项目14项、自治区级居住品质示范样板项目5项,昌吉州优质结构奖76项,昌吉州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样板项目59项,博峰杯奖13项,天山杯奖4项,切实提升了昌吉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二是持续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2023年累计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汽车加气站209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31份,检查隐患问题1197条并全部整改完成。共计实施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4个,新建及改造燃气管网 39.88 公里。已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37.45万户,完成率为82.55%,石油液化气泄漏报警器16422户,安装率99.54%。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监管和执法工作。2023年共监管全州依法公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项目412项,中标金额69.43亿元。完成11家代理公司、22个项目开标现场监督、13家造价咨询单位以及36个项目标后监督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涉及30个项目中24家代理机构存在招标代理合同签订、招标公告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给予扣除相应年度信用分值的处理并进行网上公示。清出评标专家库4人,暂停评标资格6个月65人,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112人。全州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370项,备案金额84.26亿元。完成竣工结算备案26项,备案金额16.7亿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四是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不间断开展供热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县(市)园区供热安全生产、热源项目建设、燃煤燃气储备、群众困难诉求办理等方面进行执法监督检查。2023年累计检查7轮次,供热企业32次,开展入户走访172户,监督指导各县(市)园区解决群众各类供热投诉3952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五是严格开展施工图审查执法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3年共对全州建筑工地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23次,进一步提高了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质量、规范了施工企业按图施工的要求。六是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全州156个3000平米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降尘喷淋设备和扬尘在线检测设备安装率达到100%,视频调度141次,发现问题282条,向县市反馈《县市园区建筑施工项目扬尘问题记载表》282份,坚决打赢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
5. 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根据昌吉州党委编办《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意见的函》相关内容,将涉及园林绿化、城市照明、住宅室内装修等方面12项行政处罚职权事项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原部门不再继续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和矛盾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预案。为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尽其职,统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昌州建抗〔2022〕2号)、《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治州城镇燃气、供水、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昌州政办发〔2015〕32号),明确处置程序、职责分工。二是组织企业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58场,参与5784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32场,参与3642人次。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村村庄、城市街道(社区)、旅游景区、学校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16场,参与1673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全州住建系统及各建筑工地和相关企业单位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1243人次,答题2330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发布视频19个。
(2)加强行政调解、信访等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抓党建促信访矛盾化解。坚持“用党建促进业务、用信访检验业务”,坚守“一个不去,三个不发生”红线,主要领导带头包案下访,紧盯案件持续用力,2023年州信联办转办住建领域重复信访事项共计113件,截止目前已化解109件,化解率95%。受理转办涉及城乡建设类州领导包案13件,已完成化解11件,化解率85%。受理自治区第一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192件,已办结192件,办结率100%。住建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稳定推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昌吉州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出庭应诉三个因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我局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收回2022年应诉案件中法院维持对企业处罚部分罚款5万元。
(4)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民事司法与住建行业行政执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沟通,建立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互通互查工作机制,坚持协调联动和即时沟通,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发现的住建领域各类线索,及时通报住建行业主管理部门,由住建部门跟踪调查。2023年,我局参加州中级法院组织的联席会议两次,参与协调处理企业拖欠工程款诉讼案件1件,协同州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1次,接受移送核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14件。
7.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情况
(1)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昌吉州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1〕37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要求,组织州本级及五县两市三园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对全州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办结的475个一般程序案件(州本级17件,各县市园区458件)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2)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住建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要求,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1封。编制《企业资质办事指南》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设置办事指南公告牌,在政务大厅窗口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同时印发办事指南手册及宣传单,向办事企业及群众进行发放,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办事流程。
8.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智慧监管,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监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将安全线上监管、视频监控、扬尘自动监测等内容实现互联网平台监管,不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全州149个3000平米及以上房建项目、视频监控设备、扬尘监测设备,安装率均为100%。
9.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政府法治人才体系,完善法治机关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重点领域执法、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建设工作12次。
(2)深入推进宪法法律宣传。制定印发“宪法法律宣传月”“宪法宣传日”活动通知,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宪法宣传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和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局大楼LED屏及局一楼LED屏循环播放法治宣传内容,营造了浓厚的宪法法律宣传氛围。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营造风清气正的住建领域法治生态环境。
(3)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围标串标、工地扬尘治理等典型案例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和入企业释法工作。制定落实2023年法治大培训工作方案,通过融媒体中心视频讲座,结合法治“六进”活动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宣传。组成法治宣讲队赴五县两市讲授燃气安全管理的法治基础、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招投标的相关课程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课程共计14场次,培训县市住建局、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社区居民共计6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各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虽然制定了规范的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运行机制,但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工学矛盾依然存在,应用现行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的能力需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全员法治培训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还需发力。
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工作还需及时向施工、监理等企业及工地延伸,需进一步加大利用新型媒体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活动的力度。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加快昌吉州住建行业法治建设进程,为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
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州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做好昌吉州住建局2024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和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强化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少数”作用,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见效。强化执法监督问责机制。
二是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和流程。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力度。畅通投诉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执法监督。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
三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模式,拓宽普法渠道,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把法治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宣传模式,全面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地址:http://www.cj.gov.cn/p123/tzgg/20240226/211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