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发〔2023〕38号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公布2023年度湖州市勘察设计企业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湖建发〔2021〕11号)要求,对勘察设计企业2023年度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各区县建设局应依据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好的企业应当给予政策扶持和帮助;对信用差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8日
3693674-14203-52-科技节能
来源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4/1/3/art_1229210076_58923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