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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住建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0 11:29:14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 宿迁市 听证 公告 

苏宿豫住建听公〔2024〕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江苏文远建设有限公司就江苏文远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行为案提出的听证申请符合行政处罚听证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4年4月17日14时30分在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洪泽湖路创新大厦1412室)举行公开听证。

注意事项: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本听证会。如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请在2024年4月1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会的手续(联系电话:0527-84465240)。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听证,听证现场须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1日

来源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404/6605d99176104ac79024f39259fa6bf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