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的通知》(昆政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五华产业园区、安宁产业园区、宜良产业园区、东川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开发区、七甸产业园区、富民产业园区、石林产业园区、禄劝产业园区、寻甸产业园区需求,将部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赋权委托各开发区进行实施。
国家级开发、省级开发区承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赋权委托事项清单共6项,现予公告。
附件: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赋权对象 | 市、县级一体赋权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国家级开发区 | 省级开发区 | |||||||||||||||||||||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 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 | 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 | 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 | 五华产业园区 | 安宁产业园区 | 海口产业园区 | 晋宁产业园区 | 宜良产业园区 | 东川产业园区 | 数字经济开发区 | 七甸产业园区 | 富民产业园区 | 石林产业园区 | 禄劝产业园区 | 寻甸产业园区 | |||||||
1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 | 是 | |||||||||||||||||
2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 | √ | √ | 是 | |||||||||||||||
3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
4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行政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
5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
6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租承租资格及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 公租承租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设区的市级、县级 | √ | √ | √ | √ | √ | √ | √ | √ | √ | 是 |
备注:1.以上赋权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赋权方式为委托,内部审批事项的赋权方式为下放。
2.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云政发〔2023〕20号)已明确的市、县一体赋权事项 不在该《目录》内。
3.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云政发〔2020〕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昆明市和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第一批)的决定》(云政发〔2022〕4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55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自贸区昆明片区赋权第二批市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中已明确赋予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和磨憨—磨丁合作区的事项,遵照原文件执行。
来源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4-06-04/48663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