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芜湖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审查,会议全票通过,决定批准该《条例》,由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公布。
2023年,根据芜湖市地方立法计划,芜湖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协调会,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方研讨论证、逐条逐字讨论、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草案)》。2024年3月13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共六章二十八条,主要内容由:总则、规划管控、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组成。《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建设海绵城市大政方针的具体举措,对于提升芜湖市城市防涝能力和城市宜居度,持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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