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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住建局:房屋安全使用指南

发布日期:2024-06-10 03:20:00 本文标签:使用指南 崇左 房屋 安全 

房屋所有权人和经营管理单位作为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应当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当好房屋“监护人”。我们要做到:

一、安全责任“六落实”

(一)按照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使用房屋。

(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养护房屋,配套必要消防器材。

(三)装修改建房屋不得危及自身和毗邻房屋安全。

(四)依法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及时治理安全隐患。

(五)配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危房治理与应急处置。

(六)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二、安全行为“七不得”

(一)不得擅自拆改房屋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

(二)不得擅自拆除房屋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挖壁柜、门窗等洞口。

(三)不得擅自在原有房屋上加层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四)不得擅自在房屋楼面结构层开凿或扩大洞口。

(五)不得擅自开挖房屋地面和地下室。

(六)不得擅自拆改具有房屋抗震防火功能的非承重结构。

(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三、安全防范“八禁止”

(一)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禁止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三)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禁止电动自行车入户进电梯

(五)禁止使用不合格电梯和违规使用电梯

(六)禁止违规改造经营“格子房”“群租房”

(七)禁止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

(八)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事故在瞬息发生,安全从细节着手,早为房子上份心,莫等酿祸再后悔。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房屋问题,须即刻上报乡镇街道或属地住建部门。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

来源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gzdt/t18516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