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湖北弘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建罚字〔2024〕第8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弘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91420600MA49Q0Q69W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黄然然 | |
违法事实 | 湖北弘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鑫龙汉江一号项目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路面灰尘过厚、物料未苫盖、裸土苫盖不完全,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50000元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03/t20240322_35826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