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发布实施
近日市住建局转发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提出在我市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书面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建设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使用《示范文本》订立造价咨询合同,各类业绩认定、使用以本《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示范文本》结构合理、内容全面、依据充分、重点突出、方法可行,对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造价咨询合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将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贯彻落实,并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计价行为检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