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城市新市民(异地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口人员)、青年人(新就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个人)基本居住需求,明确我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优惠政策、申请路径和所需资料。作为《韶关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2022〕23号)的配套文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内容,现将《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http://zgj.sg.gov.cn/)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5月21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地址:韶关市芙蓉东路5号;邮政编码:512002。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sj_zfbzk@136.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至:8883706-0003。
附件:《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相关文件:关于韶关市区(浈江区、武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来源地址:http://zgj.sg.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263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