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建保〔2024〕45号
海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北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北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对你单位报审的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材料进行了综合审查。本批次共有106户申请家庭通过综合审查,其中包括首次申请家庭16户、续租申请家庭17户和变更申请家庭73户,详见附件1-3。
以上申请家庭信息已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上公示期满(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4日)且无异议,通过综合审查的106户家庭中,首次申请家庭16户,获得公租房轮候保障资格;续租申请家庭17户和变更申请家庭73户,获得公租房继续保障资格。请你单位对以上首次申请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轮候库管理;对续租申请家庭和变更申请家庭发放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审查结果告知书,以便完善租赁合同签订手续;并请及时将以上申请档案录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北海市本级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综合审查首次申请家庭名单(2024年海城区16户)
2.北海市本级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综合审查续租申请家庭名单(2024年海城区17户)
3.北海市本级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综合审查变更申请家庭名单(2024年海城区73户)
2024年3月15日
(联系科室: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2034422)
文件下载:
附件1.北海市本级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综合审查首次申请家庭名单(2024年海城区16户)(2).xlsx
附件2.北海市本级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综合审查续租申请家庭名单(2024年海城区17户)(2).xlsx
附件3.北海市本级通过公租房保障资格综合审查变更申请家庭名单(2024年海城区73户)(2).xlsx
来源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80992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