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办秘〔2022〕29号),进一步激发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动力,持续推进建筑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通知》对各项申报奖励条款的规定,符合2023年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鼓励做大类”、“鼓励做强类”、“鼓励做优类”、“鼓励拓展类”、“鼓励入驻类”、“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类”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鼓励做大类
1.申报资质升级,需提供2023年内取得的资质证书。
2.申报年度纳统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指入统后产值首次超过,需提供连续三年统计局系统四季度报表截图。
(二)鼓励做强类
申报开发项目、工业项目需提供2023年开工的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级证明材料。
(三)鼓励做优类
申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获得国家级工法或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省级工法或主导制定省级标准,需提供2023年获得的相应证书。
(四)鼓励拓展类
申报拓展域外市场,应为本地建筑业企业2023年市外项目在本地纳税额高于2022年市外项目在本地纳税额。需提供2023年、2022年外地项目在本市税款合计及计算公式,2023年、2022年本地收入及市外收入,单位需精确到角、分。
(五)鼓励入驻类
申报高资质建筑业企业入驻我市,需提供2023年取得的综合(特级)、甲级(一级)资质证书。
(六)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类
申报装配率50%以上的,需提供2023年开工且正在实施中的项目概况、工程立项批件、施工许可证、项目合同、装配率计算表。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报送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受理。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审核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核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报市政府审批。
(四)市政府批复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免申即享平台上完成申报程序,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相应奖励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鼓励拓展类”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其余资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在申请获得奖励后,在奖励之日起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收回奖励资金,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1.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
2.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3.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影响较为恶劣,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应予以收回奖励的。
联系人:沈梦婕,联系电话:0561-3021315
附件:1.鼓励做大资质升级申请表
2.鼓励做大纳统产值申请表
3.鼓励做强工程项目申请表
4.鼓励做优科技创新申请表
5.鼓励拓展域外市场申请表
6.鼓励拓展域外市场申请书(内容要点)
7.鼓励入驻高资质企业申请表
8.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申请表
9.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申请书(内容要点)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xwzx/tzgg/57754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