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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起重机械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5:31:51 本文标签:建筑起重机 市建设局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厦建工〔2023〕28号)和《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工〔2023〕3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23年厦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市建设局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下文简称市质安站)结合日常生产安全监管和相关专项行动,督促各级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重大事故隐患,大力开展第二季度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市质安站采取站科两级“双随机”执法检查、科室巡查、专项巡查和专项监督抽测等方式深入一线,按照“双随机检查与科室巡查对项目全覆盖,专项巡查和监督检测对企业全覆盖、抽查项目机械数与市占率正相关”的原则,加大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力度。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责任主体认真履责,贯彻落实政府和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推动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取得一定成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但个别企业和项目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上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有待加强,在文件资料管理、基础、结构、附着装置、荷载控制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和安全隐患。

(一)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市质安站各监督科共检查522台次。其中,站、科两级“双随机”执法抽查共216台次;专项巡查74台次;科室巡查232台次,包括安拆环节抽查 145台次,占同期安拆总数的25.7 %。此外,本季度,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单位共出具不合格检测报告28份(详见附件1)。

(二)专项监督检测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市质安站组织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抽测,覆盖32个项目、61台机械(含塔机40台、施工升降机21台),涉及29家施工企业、21家监理企业、26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共发现问题135个、严重安全隐患12个。发出监督检查整改单32份;拆除电梯1台,现场销毁标准节2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4个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记录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涉及施工企业4家、监理企业4家 、一体化企业5家。

(三)差异化监管情况

第二季度对厦门金仕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及其承接的所有在建项目、上个季度被记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的3个项目开展差异化监管,对4家2022年度省级信用评价等级C级建机一体化企业在厦门的所有在建项目参照市局差异化监管方案进行检查。共组织对各差异化监管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与科室巡查)24次,专项巡查10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38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责令相关责任主体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整改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大多数被差异化监管单位思想上较为重视,能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安全管理,但美峰花园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疏于管理,未督促该项目建机一体化企业厦门金仕达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问题

1.建机一体化企业安拆操作面带班制度落实有待强化。如:美仑花园安置房(二期)塔机(闽DO-T00416)、厦门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塔机(闽JA-T00655)、保障性住房龙泉公寓项目一期A1-2、A1-3地块(幼儿园)(桩基、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塔机(闽DD-T00196)、施工升降机(闽DD-S17780)安拆作业监控表中安拆操作面带班安全管理人员签字不符合规定,存在由班组长和作业工人签字的情况。厦门市西山水厂深度处理一期工程未能提供塔机(闽DF-T19869)安拆作业时建机一体化企业关键管理人员上操作面带班影像资料。

2.安全技术措施与实际工况不符。部分项目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实际工况相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使用安全隐患。如:思明区2022P12地块商品房项目塔机(闽DO-T00378,型号XGT600)和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3地块、HC-4地块)塔机(闽AA-T03571,型号QTZP200/PT7022A-12) ,承台尺寸相对于塔机型号偏小,抗倾覆余量少,未针对工作状态采取相应整机抗倾覆安全技术措施;湖滨三四里项目桩基及主体工程II标群塔作业有交叉公共区域,未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3.生产厂家技术文件不严谨。如思明区2022P12地块商品房项目塔机(闽DO-T00378,型号XGT600),采用格构柱组合式基础,承台尺寸6.4m*6.4m,小于使用说明书中最小8.3m*8.3m的要求,承台纵向受力钢筋直径φ25,小于使用说明书φ32的要求,在使用工况超过设计工况时,未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仍按原说明书的使用高度和额定起重量出具基础满足安全要求的技术文件。

(二)实体安全问题

1.基础存在安全隐患。个别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基础尺寸不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无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或安装位置位于基坑边、坡边未做基础水平位移观测。如:思明区2022P12地块商品房项目塔机(闽DO-T00378),格构柱组合式基础承台钢筋施工;SM马銮湾项目总承包工程塔机(闽DC-T18278,型号QTZ315/W75 27-16D),采用7m*7m*1.7m单桩基础,抗倾覆余量较小,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且未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观测;湖里区2022P20地块商品房项目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塔机(闽DO-T00421),基础一侧边坡高1米,另一侧地下室土方开挖,未按规定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垂直度监测;2022P17地块施工升降机(闽DA-S18872)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上,在后浇带未浇筑、地下室结构传力体系未成型时,基础回顶不到位;翔安新城2022XP04地块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升降机(闽DB-S19324),以地下室300mm厚顶板做基础,仅加强配筋,且结构跨度较大,存在集中荷载结构无可靠安全措施。

2.荷载控制不到位。个别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荷载限制器失效,或承受额外荷载,增大设备安全风险。如:集美中学新校区项目施工升降机(闽DO-S00148),右笼现场载重超过2.2t,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10%前未能中止吊笼启动,起重量限制器失效;厦门银行总行大厦工程项目总包工程和2022P21地块工程多台塔机在无附着的塔身结构上多处悬挂标牌,增加风荷载;厦门市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配套建筑卸料平台立杆设置在施工升降机(闽DA-S16594)附着上,增加荷载。

3.结构管控不到位。

(1)附着装置存在安全隐患。个别项目存在附着杆超长等构造措施不到位情况。如: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塔机(闽DB-T19708),道附着塔机中心距离建筑物16.3m,跨步22.7m,最长拉杆长度为18.2m,未在附着杆中部增设临时支撑或拉结措施,未按附着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结构安全措施;何厝(顶何)安置房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D80、D82地块)塔机(闽DB-T18343),附着连墙基座预埋板与耳板仅焊接1块加强筋板,构造不足。

(2)主要金属结构变形。如: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塔机(闽DA-T17252),起重臂第三节的斜腹杆存在开裂、严重变形,下回转过渡节与标准节连接处存在两处间隙约2.5mm,主肢连接不可靠;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HC-2地块)施工升降机(闽DF-S19803)第4节、基础节各存在一处小面积凹陷,且第4节凹陷处壁厚实测3.37cm,小于设计4.5cm的要求。

(3)自由高度超限使用。临近台风季,个别项目未严控塔机自由端高度,存在安全隐患。如:湖里区2022P20地块商品房项目塔机(闽DO-T00423),安装高度为18节标准节,铰点高度54m,未按说明书要求降套架或少一节,自由端高度超过使用说明书要求。

(4)顶升套架维保存在问题。如厦门新会展中心-会展酒店塔机(闽DF-T19871)、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一标段塔机(闽DO-T00287)、何厝(顶何)安置房项目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D80、D82地块)塔机(闽DB-T18343)和五缘湾片区污水截流系统改造工程(五缘湾湾顶调蓄池)塔机(闽DO-T00039),爬升套架导轮固定螺栓部分未紧固或导向轮安装歪斜,存在安拆作业安全隐患。

三、处理措施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市质安站均已发出责令整改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反馈,并要求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市质安站对4个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记录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1地块、HC-2地块)2节受损施工电梯标准节,虽未达报废程度,但也已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拆除更换,并现场销毁处理。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差异化监管方案(暂行)的通知》规定,将第二季度被记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的厦门集美中学新校区项目、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项目、思明区2022P12地块商品房项目以及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桩基工程等4个项目列为第三季度差异化监管对象。对在厦门行政区域内有承接业务的,且2022年度省级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4家、7月1号信用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3家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在建项目应参照差异化监管规定进行监管(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着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工程参建单位应组织各层级各岗位认真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熟知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落实各自责任,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并结合本文件指出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切实消除隐患,提升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

(二)加强台风季节安全管理。进入台风季节,各责任主体要按照《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台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切实落实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机械日常检查维护和检测,特别是控制好塔机独立高度和自由端高度,保持机械规定状态,要完善防台风预案,配备充足人员物资,进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防台风应急响应能力。

(三)抓实安拆环节安全管控。施工总包、监理单位要各负其责,落实好安拆施工前条件核查、督促建机一体化落实安拆操作面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制度,抓好安拆作业现场监控,严密防范无资质非备案人员施工、违章作业,确保安拆作业全过程每个步骤安全。

(四)把严检测安全关。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公司在执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标准基础上,要严格落实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认真检测,应对基础、机械结构和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进行评定,仔细核对实体与资料一致性。

附件: 1.第二季度问题较多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

2.第二季度检测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3.第三季度参照差异化监管对象监管企业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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