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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建局关于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10 21:24:26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企业资质 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

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及《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建筑〔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组织开展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总体情况

本次核查是对随机抽查到的企业2022年度由宁德市住建局审批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核查,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具体包括: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资质条件要求、是否具备本类别较低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和职称人员。共核查建筑业企业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5项,其中2家符合要求,分别为福建炎林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福建省鑫海安消防服务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2家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分别为宁德中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福建晟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二、处理意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针对不符 合资质标准要求的2家企业,限期于2023年7月1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材料提交至市住建局八楼建筑业科,同时上传至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我局将结合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及企业提交整改材料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撤回企业资质证书,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重组、合并、分立及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