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24〕47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通知》(青建工〔2021〕34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加大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全过程工程咨询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相关企业征集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及项目典型范例,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同时也可具备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企业相应业务能力,已办理过登记;具备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
3.具有优秀的工程业绩,2017年以来承揽过3项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
4.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健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来未受过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承揽的工程项目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过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书。
2.企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3.企业专业人员及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工程技术人员明细、承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项目明细及合同、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工程项目代表性照片等资料。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6.企业评优评奖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10月31日之前向我厅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第1-3项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我厅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每半年发布一次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试点名单。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典型范例
(一)申报条件
1.独立承揽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揽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并具有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的企业可作为典型案例的申报单位。
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且为正在实施或已经完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项目类型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法定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可涵盖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可为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应至少包括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项目后评价中3项以上咨询服务业务。
3.该项目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施工许可手续。
3.已完工的项目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4.正在实施的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
5.项目典型范例介绍,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总体思路、组织架构、管理体系、组织实施、风险防控机制、具体成效、特色亮点、取费模式等。
6.反映工程概貌、内部空间及目前进展情况的照片或效果图各3-5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时报送纸质版(按顺序装订)和电子版申请材料,照片清晰并附包含工程项目名称在内的必要的文字说明。
2.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于2024年4月30日、10月31日之前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监管处;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评定后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典型范例。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典型范例报送工作作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典型范例的引领作用,形成有利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舆论引导,不断扩大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
(二)严格审核。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典型范例的初审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审查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确保推荐的典型范例满足申报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田海霞 0971-6146181
邮箱:1258465002@qq.com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7日
来源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8/65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