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4〕15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科研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晋建科函〔2023〕915号),我厅对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情况、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收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厅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各市主管部门全力推进重点建筑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走深走实,逐步完善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不断提高,研发能力持续增强,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研发成果量质齐升,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各市工作情况
各市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紧扣企业需求,把“问题点”“需求点”转化为着力点,强化对属地企业指导与服务,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等方面开展科研活动,激发属地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一是指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11个市基本完成研发活动全覆盖任务,市属企业中,17家企业拥有省级技术中心。二是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太原市多次组织召开培训和指导活动,提高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运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入选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市属企业列入厅科技计划项目4项,登记建设科技成果13项,带动了当地建筑业企业的创新和技术进步。
(二)重点建筑业企业工作情况
我厅对90家重点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进行了汇总,多数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主动开展技术和管理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研发投入稳中有升。33家企业研究费用内部支出过亿元,70家企业购买或租赁了仪器、仪表等科研设备,54家企业购买或租赁了图纸、软件等创新技术,86家企业通过内部培养或外部引进创新团队等方式壮大了人才队伍。
二是平台建设初见成效。5家企业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50家企业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低碳建筑体系与绿色建材技术研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潇河建筑产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钢结构、金属维护结构制造)示范企业。
三是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企业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方向和重大技术开展创新,形成了一批技术含量高、推广价值大的科技成果。我省企业参建的17项工程入选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3项成果获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18项成果获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获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列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计划项目30项,其中,科研开发类21项,科技示范工程类8项,软科学研究类1项。计划项目的实施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补短板、添动力,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整体技术进步起到积极带动作用。一是突出关键技术。针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等重大关键技术,开展了课题研究。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计划项目涵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建筑安全与防震减灾、高品质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重点领域。三是注重项目实效。多数项目承担单位能够根据申报书的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制定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2023年20项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四)科技成果登记情况
2023年我厅准予登记建设科技成果90项。其中,重大成果9项,优秀成果27项,创新成果54项。涵盖中央驻晋企业、省直企业、科研院校、市属企业等多方主体。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施工、建筑材料、既有建筑改造等方面,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方向,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具有良好的推广和应用价值。成果登记工作激发了建筑业企业创新积极性,推动了住建领域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主管部门督促指导不够,沟通机制不顺畅
个别市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程度不够,缺乏有效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管理与服务方式,与企业信息沟通交流机制不够顺畅,未能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在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中缺乏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仍不平衡,晋城、吕梁等市相对工作滞后。
(二)少数企业创新意识淡薄,专利转化率低下
部分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仍固守传统的施工建造模式,没有认识到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等新技术在推动企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科技人才短缺,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企业在专利申报方面积极,但转化实施能力不足,明显存在“重申请、轻应用”的倾向,其导致大量专利成为静态的知识产权储备,而未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专利的商业价值远未得到充分释放。
(三)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失衡,重立项而轻过程
部分企业把申请课题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但对项目的过程研究、结题验收以及实施管理方面缺乏系统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时间、精力不足,项目未能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导致课题逾期,甚至影响下一年度计划项目的申报。2023年有7个项目未能按计划结题申请了延期,2个计划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申请了终结。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建立健全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要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开拓工作思路,在强化监督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要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指导,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的对接,推动高质量创新科技成果的产出,加大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企业要继续深入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加强横向和纵向科技交流与合作,严格审查预申报项目,制定规范、严密、完整的项目遴选、管理和评价机制。鼓励优先利用省内外已有科技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立项和无效投入。要以创新平台为核心,继续完善研发体系,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要加强校企联合,发挥学校研发优势。要提高研发活动质量,加快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提升成果转化能力,为企业的经营生产服务,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单位要以项目为依托,做好研发立项、实施、成果验收、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理。保证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按照计划任务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调整的内容和时间,逐级上报批准后,按调整后的计划进度实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1日
(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402/t20240202_94965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