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专业名词解释
八、公开附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0.项目支出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市城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事务性职责。为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其他房屋租赁管理、白蚁防治管理等相关政策拟订提供服务。
2、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和其他房屋租赁管理的业务指导,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和其他房屋租赁备案的相关服务。
3、市本级白蚁防治业务指导、实施白蚁防治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推广等职责。
4、协助维护住建领域信息化管理系统,住建领域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报告、发布等职责。
5、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4年住建局交办工作有:廉租住房实务配租给付、城区购房补贴发放、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拨付审批、申请公租房审核。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部门为:办公室、人事财务部、住房保障服务部、住建信息服务部。下设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分支机构市住房保障服务站,承担协助开展白蚁防治、房屋租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2.3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去年增加2415.06万元,增长率212.71%,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城区购房补贴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550.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69.89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2415.06万元,增长率212.71%,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城区购房补贴的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50.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48.51万元,占4.18%;卫生健康支出32.04万元,占0.90%;城乡社区支出3369.89万元,占94.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870.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232.77万元、津贴补贴0.47万元、办公费2万元、水电费14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680.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白蚁防治服务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城区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和新建房屋15年内回访复查白蚁灭治用药水和施工劳务费;城区购房补贴2500万元,用于发放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28日在市中心城区购房新建商品房,按规定缴纳了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办理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的购房人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经费10万元、住保业务专项工作经费8.1万元,主要弥补我单位管理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24 年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预算数较少2.2万元,主要因为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要求,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和公务出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62.4万元,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万元,下降3.7%,主要因为单位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水电费14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万元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怀化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9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550.4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个,涉及项目支出2680.10元,其中住保业务工作经费8.1万元,契税发放工作经费10万元,白蚁防治专项工作经费162万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25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分别为GIS数字平台和个人住房信息平台。
2.2024年,本单位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5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0.34万元,项目支出2680.10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详见附件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七)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4年本单位无会议费预算
2.2024年本单位无培训费预算。
3.2024年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附件下载:2024年度怀化部门预算公开表
来源地址:https://www.huaihua.gov.cn/zjj/c100645/202402/7beba54675164e9bbd50e5ce6df1fe0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