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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关于“原址留守费用”项目承担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01:16:21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北京市 住房 委员 综合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原址留守费用项目的通知》安排,2023年12月1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了遴选会,确定由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原址留守费用”项目。现对该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4日止(共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24日前提出书面意见。如无意见,以此公示结果为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5559874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436317056/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