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建发〔2024〕39号
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经我局2024年4月30日第三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将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到各区、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内容
本次共下放1项行政权力——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类),高新区为委托行使。
二、下放形式
下放形式均为分级下放,即按项目立项层级,区、县立项项目由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使,市级立项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使。
三、责任分工
下放事项无开工时间限制,即日起按照项目立项层级承接, 并承担对应的行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我局负责对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承接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与我局对口责任科室工作对接,制定承接方案,配齐配强技术力量,确保承接工作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对下放事项的日常监管。
(二)我局对口责任科室要全力配合承接部门做好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等工作,确保“下得去、接得住、干得好”。同时,要定期对下放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三)高新区未尽事宜另行文明确。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来源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195593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