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枣庄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考核管理细则(试行)》等2个文件,根据以上文件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废止。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szfhcxjsj.zaozhuang.gov.cn/zwgk/xxgkml/tzgg/202404/t20240418_1875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