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钦州市白蚁防治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方面及白蚁防治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拟定我市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相关管理规定及白蚁防治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危旧公房改造及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及养护;
(四)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调配安排和配后管理工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复核、调查核实、信息录入、档案统计等管理工作;
(五)依法依规对全市白蚁防治行业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水利工程、文物古建、交通通讯、农林果木、园林绿化等白蚁危害检查与防治及蚁情调查研究;负责全市白蚁防治质量检测及白蚁科研工作,开展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钦州市白蚁防治所)为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共有10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党建工作办公室、分配股、物业股、公房股、保障股、项目股、白蚁防治股、白蚁复查灭治股。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钦州市白蚁防治所)人员编制数为非参公事业编制36名,在职实有人员非参公事业编23人。领导职数4个,实有领导4名,单位聘用人员55人,退休37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01.22万元,同比减少287.84万元,下降26.43%。收入减少原因说明1、基本支出费用,退休三人,辞职一人,费用相对减少,批复656.22万元;2、各社区、街道、民政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批复25.00万元;3、住房保障中心工作经费,批复90.00万元。2024年支出总预算80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90%,同比增加2.10万元,增长0.32%;项目支出预算1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10%,同比减少272.49万元,下降65.27%。支出减少原因说明:1、基本支出费用,退休三人,辞职一人,费用相对减少,批复656.22万元;2、各社区、街道、民政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批复25.00万元;3、住房保障中心工作经费,批复90.00万元。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801.22万元,同比减少287.84万元,下降26.4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1.22万元,同比减少287.84万元,下降26.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4.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5.上年结余收入0.31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费用,离职一人,辞职一人,费用相对减少,批复656.22万元;2、随着近年来钦州港片区、钦南区、钦北区开发项目增多,为确保白蚁防治覆盖率95%以上,批复30.00万元;3、各社区、街道、民政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批复25.00万元;4、住房保障中心工作经费,批复9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80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90%,同比增加2.10万元,增长0.32%;项目支出预算1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10%,同比减少272.49万元,下降65.27%。支出减少原因说明:1、基本支出费用,退休三人,辞职一人,费用相对减少,批复656.22万元;2、随着近年来钦州港片区、钦南区、钦北区开发项目增多,为确保白蚁防治覆盖率95%以上,白蚁防治药量采购批复30.00万元;3、各社区、街道、民政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批复25.00万元;4、住房保障中心工作经费,批复90.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2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5.67%,同比增加20.85万元,增长6.61%;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66%,同比增加3.22万元,增长5.11%;
(3)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8.10%,同比减少270.48万元,下降65.10%;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0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3.57%,同比减少56.37万元,下降9.9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5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1.90%,同比减少32.30万元,下降4.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8.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3.63%,同比减少67.19万元,下降10.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16%,同比增加6.12万元,增长15.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66.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21%,同比增加28.77万元,增长42.4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4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8.10%,同比减少272.49万元,下降65.2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8.48万元,下降16.41%;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预算27.62 万元,下降100 %。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6.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5.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8.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12.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公积金3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单位离退休62.1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退休人员退休费的补助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2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1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5,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白蚁防治等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8.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477.6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0万元。(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 0万元。与上年同比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 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与上年同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行政运行458.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9.99万元,同比减少5.99万元,下降37.48%。其中:货物采购预算3.3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3.93%,同比减少21.41万元,下降86.33%;服务类采购预算6.6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2辆,为作业用车2辆,用途为白蚁防治特种专业施工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4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住房保障工作经费90万元。
①立项依据:钦州市委编办《钦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房地产管理所更名的批复》(钦市编办发[2015]129号)第二点: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调配安排和配后管理工作,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复核、调查核实、信息录入、档案统计等管理工作。
②可行性、必要性:为保障我中心各股室能够正常开展钦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宣传推广、保障资格审核以及全市白蚁防治等工作。
③预期目标:确保中心各股室根据职能正常开展相关工作;钦州市白蚁防治所正常开展全市白蚁防治、灭治工作。
④经费测算明细:保障房小区房屋及配套设施项目委托预算、结算、第三审核等费用10.00万元;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工作经费10.00万元;摇号分配入住管理、强制清退搬运费、换锁费及其他职能工作开支51.80万元;税务系统开票软件的维护使用费用、必要的财务系统的购买使用服务费用、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华为云服务费用、政府外网使用服务等费用18.20万元。
⑤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的经费拨款。
⑥经济分类科目:30201办公费15.73万元、30213维修(护)费1.78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5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3.39万元、309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8.20万元、30202印刷费3.40万元、30211差旅费5.70万元、30226劳务费2.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7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0.10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1.20万元、30214租赁费0.65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1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4年住房保障中心预算公开报表(1.8.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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