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概况
一、职能简介
接收、保管绵阳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建设档案,并提供利用。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城建档案接收验收。落实“放权赋能”,对各区、园区进行城建档案验收培训,加强对各区、园区的业务指导。提前介入,限时办结,提高工程档案接收验收工作效率,做好重点工程和市政工程档案咨询指导服务,提高工程档案质量和档案进馆率,同步做好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指导、咨询和接收验收工作。
(二)拓展城建档案资源,丰富馆藏。
继续加大力度催收催交应当进馆归档的工程档案资料,特别是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和公用建筑、民生工程档案以及住建系统业务管理和技术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积极征集城市建设文化相关资料,注重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提升工程档案的接收归档工作。开展好城建档案及历史资料收集征集,注重各个时期有关城市建设方案、政策、标准、史志、图册以及反映城市人文、景观、历史风貌等方面图书资料和音频视频资料的收集征集。
(三)推进城建信息化建设上水平。继续推进以原生态电子档案在线接收为重点的城建档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相关申报、立项等工作,争取预算资金,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和档案管理、服务软硬件水平,围绕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需要开展城建档案编研工作,提供多渠道多形式利用服务。
(四)加强城建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等要求,开展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上架、消毒杀虫、归档入库工作。加强库房温湿度调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做好城市文化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和协助市住建委文化办积极开展城市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2024年单位预算表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收支总预算461.1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一次性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收入预算46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支出预算46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4万元,占80.27%;项目支出91万元,占19.7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1.1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7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一次性项目。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1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3.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1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一次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4万元,占9.09%;卫生健康支出8.25万元,占1.79%;城乡社区支出383.33万元,占83.13%;住房保障支出27.62万元,占5.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01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用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83.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包括城建档案保管运行经费、专业设备及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费、档案利用成本、档案库房防火防灾安全运行费、 扫描专业设备采购。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43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0.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 奖励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单位前来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城建档案业务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24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91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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