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闽建筑﹝2021﹞17号)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1﹞2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拟对福建省天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抢险救灾通报表扬奖励信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进行采集,现将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4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我局建筑业科。
联系电话:0593-2977355;邮箱:sj808nd@163.com,联系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八楼建筑业科。
附件:1.福建省天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
2.福建住建建设有限公司申报材料
3.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
4.福建省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材料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tzgg/202310/t20231018_18726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