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设函〔2023〕14号
各县(区)住建局、各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运行情况跟踪、复查和2023年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科函〔20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复查备检和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落实运行情况跟踪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需运行跟踪的144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通知、督促属地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按《通知》要求填报数据信息,落实各中心运行情况跟踪工作,并将属地各企业技术中心材料报送情况于8月20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送我局科技设计科。
二、落实运行满3年技术中心复查工作
高新区建设局要通知、督促福建省日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按《通知》要求完成数据填报,并按有关评价标准组织现场检查,于8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书面(加盖公章)报送我局科技设计科。
三、加强新申报推荐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鼓励、组织属地内有实力、有意愿的建筑企业积极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并对申报企业资格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申请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和《2023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前报送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联系电话:0596-2937633。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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