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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3:18:24 本文标签:勘察设计 设计质量 质量监督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局、市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监测中心、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根据省住建厅2023年度目标任务安排,对辖区内项目至少开展 2次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现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次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重点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商场等)、住宅及生命线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涉及建筑、结构、水、电、暖、勘察等专业。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

1.勘察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3.勘察现场作业;

4.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

5.勘察成果文件。

(二)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2.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3.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

4.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四、检查方式

各单位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和现场勘察项目,采取查阅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进行检查,必要采取专家复审查阅方式,结合工程现场核查(勘察现场、土工试验)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或从市局专家库抽取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检查工作,于12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局,市局将根据各部门检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市级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二)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对此次质量检查活动予以积极、认真地配合,务必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市局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311/t20231127_1816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