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及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达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4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621080
以下为公示对象信息:
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1 | 曾鑫 | 本人 | 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2 | 何鹰 | 本人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南宁市委员会 |
3 | 覃萌 | 本人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 | 梁铭珍 | 本人 |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张哨斌 | 配偶 | 无 | |
5 | 管毅 | 本人 | 南宁市国家档案馆 |
6 | 李芹 | 本人 | 南宁市审计局 |
7 | 伍坤富 | 本人 | 南宁市司法局 |
林团 | 配偶 | 南宁市第三十七中学 | |
8 | 陆彦 | 本人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王彬 | 配偶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
9 | 王建波 | 本人 |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0 | 张椽 | 本人 |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李彦君 | 配偶 |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11 | 马远华 | 本人 | 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
韦小青 | 配偶 | 无 |
审查不通过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无 |
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fbz_37648/ggzlzf_37649/t5859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