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对衡基检测(葫芦岛)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7712。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附件下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doc
来源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4042310140243422/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