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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关于遴选“四川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引”承办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9 05:34:52 本文标签:城市公园 四川省 遴选 省城 绿地 

为了推进公园绿地科学、有效地开放共享,满足广大市民自然游憩、休闲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社交等户外活动要求,不断提升公园服务功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四川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引》服务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遴选。如有意参与,请各单位及时领取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引

(二)项目预算:27.7万元

(三)承办处室:景观园林处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针对我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专项体检、群众需求调查等摸排公园服务功能的短板弱项,研究细化公园绿地开放共享选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植物养护管理、游客服务保障、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等措施,形成《四川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指引》成果,为四川省高质量实施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通过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2-6项要求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格式3),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7.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8.项目组成员应具有三名及以上城乡规划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乡规划正高级职称。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2.参与遴选的供应商,承担厅机关项目有逾期未完成等违约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

3.两家或以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遴选;

4.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三、遴选办法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由遴选评审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人员配置、履约能力、技术方案、服务方案等,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

四、领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领取方式:将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756306485@qq.com,收到邮件后核实无误将发送遴选文件。

(三)承办处室及联系人:景观园林处,王奕,联系电话:028-81454785。

五、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12:00;

(二)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景观园林处324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

(三)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生效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选人名称及地址、成交金额等;

(二)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订立合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来源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zfgkcg/2024/5/29/ad9b0da899f6483596a878d613a09a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