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布青岛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试点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试点区名单,第一批试点区共两个,包括西海岸新区、城阳区。《通知》要求,各试点区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专门力量,积极主动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试点方案,争取早日完成试点任务。
据了解,围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措施,包括培育试点示范区(市)、培育市级试点项目;印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指引》;征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服务机构信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征集新技术;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等。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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